因審判保障工作需要,經研究,決定招聘合同制駕駛員11名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↓↓
一、招聘崗位:車輛駕駛員11名。
二、報名條件:
(一)遵紀守法,作風正派,品行端正;有吃苦耐勞精神;沒有犯罪和違法違紀記錄,沒有參加過任何邪教組織(含親屬);
(二)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81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);
(三)身體健康;
(四)具有高中(含)以上學歷;
(五)持有C1(含)以上駕照[B1(含)以上駕照的優先],駕齡五年以上;
(六)具有臨安市戶籍;
(七)在公車改革中已獲得經濟補償的臨時聘用駕駛員除外。
三、報名事項:
報名時需攜帶個人身份證和一寸免冠照片二張、學歷證明、駕駛證。所有材料請攜帶原件和復印件。
報名時間:2016年12月9日至23日(節假日除外)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。
報名地點:臨安市人民法院政治處901室(錢王街958號)。
聯系電話:61072778。
四、錄用程序:
按照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的原則,并經考核、政審等程序以后,確定擬錄用人選。